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与学术报告的规定
“学术活动与学术报告”(以下简称学术活动)是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必修环节,也是研究生在学期间加强学术交流,了解学术前沿,开拓视野的重要途径。为使研究生们能够规范、及时地完成这一环节的学习内容,督促学生参加学术活动的热情,现将学术活动的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研究生应积极参加研究所组织的学术活动,每学期参加学术活动的次数必须超过举办次数的2/3以上,所内学术活动采取考勤制度,达不到规定次数视为考勤不合格。
二、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在全所范围内做学术报告1次;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在全所范围内做报告1-2次,博士研究生还要求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国家级学术会议并做报告1次。
三、“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报告”,“硕转博考核”,“毕业答辩”由于已另有成绩,所以不能再作为学术活动的内容。
四、学生每次参加学术活动后,应当认真填写《研究生学术活动登记表》。并及时按研究生院要求完成培养指导系统相关信息的填写。
五、学生毕业时完成学术报告及学分情况最终以研究生部统计数据为准,研究生部将分别对研究生的出勤率、做学术报告情况及参加全国及国际学术报告情况进行分项评估,并将综合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进行分级。研究生参加学术报告情况将作为研究所评优及学年评定的重要参考,有一分项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优秀学生的评选。
六、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不得迟到、早退、代签到,提交的《研究生学术活动登记表》如出现雷同现象,视为考试作弊。
七、研究生因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所内统一组织的学术活动者,需提交导师签字的书面请假条,因培养要求或特殊原因需长期出差在外并有书面请假条者可不扣考勤率。
八、本规定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由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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