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海岸带所2007年研究生奖助学金暂行办法
为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所研究生,特制定烟台海岸带所研究生奖助学金办法。
一、奖助学金组成及发放办法:
1.基本助学金:
硕士生200 元/月,博士生300 元/月, 统招统分的学生均可享受,新生入学时填写申请表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按月发放。
2.科研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
一等 硕士生 700 博士生 1500 元 人数控制在 30% 以内
二等 硕士生 500 博士生 900 元 人数控制在 50% 左右
三等 硕士生 200 博士生 300 元
科研奖学金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平时表现和论文工作等综合情况评定,按月发放。 第一学年高等次的奖学金优先考虑推免生和第一志愿报考烟台海岸带所被录取的考生。
3.研究助理岗位津贴:
按学生参与导师课题的情况及工作表现,由导师决定发放额度,经批准后按月发放。标准是:
硕士生 0-500元 博士生 0-1500 元。
博士生第一学期 硕士生第一学年在课程学习期间不享受。
二、其他
1.以上各项奖学金累计发放,即优秀研究生可同时享受基本助学金、科研奖学金和研究助理岗位津贴。
2.为鼓励优秀毕业生报考我所, 凡第一志愿填报我所的考生,被录取后,博士生一次性奖励 2000 元,硕士生一次性奖励 1000 元。
3.博士生每年给予 1 次参加学术研讨会的资助(3 年中每人资助总额 6000 元);硕士生给予 1 次参加学术研讨会的资助(3 年中每人资助总额 2000 元);特别优秀的研究生给予参加国际学术研讨会的资助;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可以向研究所申请资助版面费。
4.符合条件报考博士的年轻硕士毕业生,达到录取分数线但未被录取者,优先考虑吸收进本研究所工作,并鼓励以后继续报考博士研究生。
5.博士生报名考试以及体检费用,由我所统一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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