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一、项目受理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公派留学管理办法》(科发人教字〔2012〕151 号)的有关规定,院委托中国科学院科学教育服务中心作为我院国家出国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院属各单位申请人员的咨询、受理申请表和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等事宜。
二、申请项目类别
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站(),根据“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选择适合的留学项目。
三、申报程序
1、填写《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出国留学申请表》,并征得导师同意后,报送研究生部。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2、通过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并按国家留学基金有关要求组织网上填报和有关材料报送。
四、其他说明
1、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同年度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
2、院人事局提示,从2014年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报时间提前至1月,3月公布录取结果,留学资格有效期调整为1年,即至2015年3月(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5年3月31日),因此,各单位近期有公派留学意愿,拟于2015年3月前派出的人员,一律需首先申报国家公派留学相关项目。2014年度院公派留学各类项目评审中,国家公派留学相关项目的评审意见将作为重要参考。
联系人:付玉芹 邮箱:;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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