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海岸带研究所2013级新生户口、档案、婚育状况须知
一、新生户口迁移政策
1、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精神,新生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在入学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录取类型为定向、委托或非脱产自筹培养的新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户口迁入烟台海岸带研究所的新生注意:
1、烟台海岸带研究所学生户口实施集中管理,统一保管,学生须遵守相关规定。
2、《户口迁移证》中迁往地址为:烟台市莱山区建安路19号。
3、新生报到时,将自带的《户口迁移证》交给海岸带所研究生部老师。
4、根据烟台规定,落户时或落户前必须本人到烟台当地派出所进行头像照片采集,否则无法落户,请各位硕士新生酌情考虑。
三、《户口迁移证》的要求:
1、在《户口迁移证》中“出生地”和“籍贯”两项,须规范填写为xx省xx市或县。如只打印省名(直辖市除外),需同时上交生源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信》,将“出生地”或“籍贯”具体到xx省xx(市)县,否则无法落户。
2、《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必须与录取通知书或身份证上完全一致。如果发现有误,应及时在当地派出所予以更正。我所一律不办理入学前户口项目更改事宜。
3、请新生入学报到递交落户材料时,在《户口迁移证》的右上角用铅笔写上本人的血型、身高。
四、不迁户口的同学请填写附件中《不迁户口申请表》(见研究所网站-研究生教育-文档下载),入学时交至海岸带研究所研究生部。
五、所有新生档案转寄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春晖路17号,邮编264003,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 研究生部(收)。
六、根据烟台市规定及海岸带所管理相关要求,请进行户口迁移的同学下载婚育状况证明卡(见研究所网站-研究生教育-文档下载),填写盖章后入学时交至海岸带所研究生部。《婚育状况证明卡》是研究生入学前婚育状况的重要依据,若不提供该证明卡,研究所将不负责办理在读期间及毕业派遣后有关结婚登记、婚育证明、计划生育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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