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9年度烟台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现发布2019年度烟台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请根据指南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本指南包括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民生公益类项目、校地合作类项目和科技领军人才创新类项目,中小企业竞技行动项目和军民科技融合类项目指南通知另行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和要求
(一)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
1.支持重点:围绕全市确定的重点产业和产业集群、优势特色产业和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重点领域重大核心关键技术需求,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水平高,产业化前景良好,对促进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加快产业结构转型、提升产业竞争能力有重大支撑带动作用,有望列入国家和省重大科技计划的项目。项目完成后能够迅速实现产业化,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本年度拟支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20项左右。
项目申报领域和方向见附件:2019年度烟台市重点研发计划新旧动能转换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指南。
2.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为本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为完成项目所必需的创新团队和研发条件,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资金投入能力,上一年度研发投入总额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
(2)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和安全生产要求,实施期为2-3年。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根据项目研究内容和自身条件准确合理地提出项目的考核指标、实施进度和经费预算。项目预算申请资金为50万元或者100万元,特别重大的核心关键技术创新项目可申请200万元。项目自筹资金与申请资金的比例不低于3:1。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鼓励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项目以企业为主联合申报;
——企业建有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且评估结果为优秀,项目对平台提升发展有重大支撑带动作用(项目申报时请在项目名称后括号注明“平台提升项目”);
——企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者正在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为农业科技园区内的骨干企业,项目对园区产业技术提升有重大推动作用(项目申报时请在项目名称后括号注明“园区提升项目”)。
(二)社会民生公益类项目
1.支持重点: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开展农业农村、民生健康、环境生态等领域的科技创新,支持相关的公益性科技攻关项目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领域和方向如下。
(1)农业农村领域:重点围绕动植物优良品种选育与高效生产技术、动植物病虫害防控、农业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农业废弃物清洁无害化处理、农业灾害监测预防、农业减施增效技术、绿化及森林保护、粮食质量安全及节粮减损等方向开展公益性科技攻关和应用基础研究。支持农村科技特派员围绕市级扶贫工作重点村脱贫致富开展技术研究与开发。
(2)社会民生健康领域:针对与民众密切相关的常见和重大疾病以及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等开展预防和诊疗相关技术的应用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支持开展中医中药等传统特色医学研究和中医中药现代化研究。加强新型城镇化及智慧城市建设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公共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等公共服务关键技术研究。
(3)生态环保与防灾减灾领域:围绕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废弃物污染控制、环境监测等领域方向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开展台风、洪涝、干旱等极端天气灾害的精细化预警预报技术研究以及地震、滑坡等重大地质灾害的预测监测技术研究。支持围绕长岛生态渔业、养殖海域环境保护、生态修复等方向开展技术攻关。
(4)公共安全领域:重点研究开发用于缉毒、新型犯罪形态的刑事侦控、现场勘察、物证信息采集与检验鉴定等领域的核心技术。开展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安全综合治理、重大突发事故应急等安全生产技术攻关。开展保密及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研究与开发。加强火灾探测及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剂与阻燃材料等消防技术与装备研发。研究开发食品安全检测和快速预警技术及标准。
2.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为本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科学技术研究与攻关职能的市县属事业单位或新型研发机构,以及承担农村科技特派员科技帮扶任务的企业单位(申报时请在项目名称后括号注明“科技帮扶”)。
(2)项目以公益性或应用基础研究为主,实施期一般为2-3年。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根据项目研究内容和自身条件准确合理地提出项目的考核指标、实施进度和经费预算。项目预算申请资金为10万元或者20万元,个别技术水平高、创新性强,项目实施后意义和作用特别突出的项目可申请资金50万元。医学临床研究项目有重大技术突破和创新,意义和作用特别明显的项目预算申请资金为10万元;一般性的临床研究项目不给予资金支持。
(三)校地合作类项目
1.支持重点:围绕服务地方经济,支持在烟的高校院所与本地企业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共同破解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的关键技术难题,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优先支持在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内实施转化的项目。
项目申报领域和方向应紧密结合本市的产业技术需求,主要以应用基础研究和成果转移转化为主,通过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努力实现应用基础研究的突破性进展,提升我市原始创新能力和水平。
2.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为在烟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与本市企业建有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合作创新机制。
(2)项目以应用基础研究或成果转移转化为主,实施期一般为2-3年。项目申报时须同时提交与本市企业合作的合同或协议,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根据项目研究内容和自身条件准确合理地提出项目的考核指标、实施进度和经费预算。项目预算申请资金一般为10万元或者20万元,个别技术水平高、创新性强,项目实施后意义和作用特别突出的项目可申请资金50万元。
(四)科技领军人才创新类项目
1.支持重点:围绕培养壮大科技人才队伍,培育提升科技领军人才的能力和水平,支持优秀的科技领军人才承担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激发人才的创新活力。
项目申报领域和方向可根据实际选择上述(一)、(二)、(三)类项目中的一个方向,技术突破后能够引领和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和行业创新发展,具有突出的领军意义。本年度支持20名左右的本土科技领军人才,其中青年人才(1978年6月30日后出生)比例不低于50%。
2.申报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市常住人口,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为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负责人或科研团队负责人,近年来主持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并通过验收,拥有能够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1项以上。已入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双百人才”等人才计划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项目申报时,在项目名称后括号注明“科技领军人才”。
二、限制项目申报的情况
(一)同一项目不得交叉申报不同类别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只能申报一个类别项目。申报单位为高校和医疗机构的,实行限额申报,申报数量根据单位类型、近年项目立项数、项目验收率等因素确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项目申报不予受理:
1.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2.上一年度申报单位没有研究与开发(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高校院所在上一年度市统计局组织的企事业单位科技活动统计中,没有参加统计活动,或参加统计活动但统计结果显示r&d投入为“0”的;
3.项目主持人有在研市计划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有到期未验收的市计划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因人为因素造成已承担项目终止的;项目承担单位不配合科技经费监督检查的;同一(类似)项目已获得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
4.近两年内(2017、2018年)承担市级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按政策规定可以连续支持的项目除外)。
三、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报时间截止到2018年10月31日。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通过烟台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申报。
申报网址:http://61.156.14.108:8085/kjjhgl/
(二)驻烟和市属单位项目可直接申报,县市区属单位项目通过县市区科技局推荐申报。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把关,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项目名称与研究内容是否符合指南要求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确保项目申报质量。各主管部门汇总后将申报项目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一式两份,加盖主管部门公章)于10月31日前统一报送至烟台市科技局科技规划与资源配置管理科。
(三)项目申报不要求检索查新。纸质材料报送数量、时间待项目形式审查通过后另行通知。
科技处推荐报送时间截止到10月30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与科技处刘红梅联系(内线8034),并将附件3(2019年烟台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发送至。
2018年10月15日
烟台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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