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地质勘查规划》发布实施
经国务院批准,我国首部《全国地质勘查规划》日前发布实施。《规划》确定了我国2010、2015年和2020年地质勘查工作目标,将作为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国地质勘查活动的重要依据。
该《规划》主要包括现状与形势、指导原则与目标、总体布局、能源矿产勘查、非能源重要矿产勘查和科技创新与地质工作领域拓展等12部分。
该《规划》提出,到2010年,一是矿产勘查获得重大突破,国内矿产资源供给能力有较大幅度提高。力争西部形成一批重要资源后备勘查开发基地,取得200个以上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突破,新发现约10个亿吨级油田和8—10个千亿方级气田,新发现和评价大型重要矿产地约200处,初步形成一批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基地。二是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显著提高,完成陆域国土25%%面积的1∶5万区域地质调查。三是海洋地质调查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完成我国管辖海域50%%面积的1∶100万海洋区域地质调查。四是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调查监测能力显著增强,减灾防灾与地质环境保护水平明显提高。五是地质科技创新能力全面增强,支撑与服务水平大幅度提高,建成国家级地质资料数据中心。
据了解,在能源和非能源矿产勘查中,《规划》突出了11个主要含油气盆地油气资源勘查、13个大型煤炭基地煤炭资源勘查和16个重点成矿区带非能源矿产勘查;规划了油气勘查9个重点区域和12个新区新领域,煤炭资源11个调查评价区和52个重点勘查区以及铀、煤层气、油页岩、油砂、地热的重点评价区;非能源矿产划分了123个重点调查评价区和161个重点勘查区。
为保证《规划》主要目标的实现,《规划》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需要落实和继续推进的7项重大工程项目,即国土资源大调查、矿产资源保障、海洋地质保障、地质环境保障、地下水监测、地质资料开发利用和地壳探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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