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2年度国家科技计划技术标准、认证认可备选项目的通知
国科计函[2011]1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关部署和要求,落实《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经研究,现公开征集2012年度国家科技计划技术标准、认证认可领域备选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备选项目征集主要围绕技术标准、认证认可领域的共性技术研发、标准研制和集成应用示范。
二、备选项目推荐单位及要求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为备选项目推荐单位。
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5项;
2、国务院其他各有关部门、各地方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项。具体要求详见项目征集指南(附件一)。
3、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依托其所在法人单位申报,原则上不超过1项。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各地方审核推荐,不受推荐限额限制。请在推荐函中注明。
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推荐书的质量严格把关,并对其真实性等负责。
三、备选项目申报单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各备选项目申报单位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一次。每位项目技术负责人限申报一项备选项目。
四、具体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注册备案后登陆申报系统,根据指南要求和申报内容,按格式填写推荐书。网上申报成功后,将网上生成的推荐书(电子版)打印3份(用a4纸,均为正本),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涉密项目不得上网申报,须根据项目推荐书格式离线填写,打印装订3份。项目推荐书格式见附件二。
项目推荐书由推荐单位正式来函统一报送,不受理各申报单位的直接报送。项目推荐书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日期(材料到达时间):2011年7月25日下午16:00时。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上申报技术咨询
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
邮箱:program@most.cn
项目推荐书纸质材料送达地点: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邮政编码:100862)
科学技术部发展计划司
联系人:万廷彬 赵静
电话:010-58881668
附件:
1、 2、
科学技术部发展计划司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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