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3年度我院与台湾地区学术交流活动计划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落实我院2013年度对台交流工作计划,请各位老师及时报送与台湾地区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各项计划,要求如下:
(一)申请在大陆举办两岸会议。请于2012年9月20日前将2013年度拟在大陆举办的两岸学术会议计划报送院港澳台办。请各位老师按要求及时通过院arp系统“国际合作”中的“海峡两岸会议”模块进行申报,并同时报送一份盖所章的纸质材料交至科技处外事汇总后统一寄到院里。如需经费支持,请详细说明经费预算(注意:经费仅用于资助台湾学者应邀出席学术活动,不含国际旅费)。
(二)所级组团赴台参会。请至少提前4个月向我办告知组团赴台方案,要求说明会议名称、赴台时间、地点、组团理由、团组成员情况及会议背景情况等。征得院港澳台办口头同意后,方可正式申请办理赴台立项等相关手续。
(三)邀请台湾地区高层官员和敏感人士来访或参加会议。请至少提前2个月向我办报送台湾学者来访情况,说明被邀请者的基本情况、来访身份、来访目的、起止时间等。征得院港澳台办同意后,方可发出邀请。其他一般台湾学者应邀来访,请登录“台胞来访”模块填写相关信息。
联系人:肖扬
联系电话:8023
2012年9月5日
在系统申报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arp中心联系。
联系人:房丹
联系电话:010-58812010; 13511026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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