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东省申报2013年社发领域国家科技计划备选项目进行统一审查、论证的紧急通知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科技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部最新要求,社发领域项目推荐主体为省科技厅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相关国家级行业协会、国务院国资委直属的央企和转制院所的中央企业、科技部批准试点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不再作为推荐主体。为确保项目申报质量,现就以省科技厅为推荐主体申报项目的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暂停在国家科技项目申报中心网站上传项目,并于5月11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纸件、电子版)报至项目主管部门审核。项目主管部门依据科技部有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严格把关。
二、请各项目主管部门将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申报书(纸件、电子版)及项目清单(加盖公章)于5月14日报至省科技厅社发处,省科技厅社发处将组织专家集中对项目进行论证,并依据专家意见进行优化整合。通过论证和优化整合的项目再按科技部规定程序上报。
三、项目申报单位要围绕国家经济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和重大技术发展趋势,加强产学研结合,强化与省内外高校院所的合作,梳理前沿技术问题,整合、凝练出具有国家水平的项目进行申报。根据以往经验,与省外科研实力较强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级科研院所合作承担项目成功机会较大,请各申报单位注意加强联合申报。
四、其他不明事项请登录科技部网站查看相关通知要求。
联系人:杨焱明、马文哲、徐峰
联系电话:0531-66777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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