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11-12-16
发布时间:11-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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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和验收办法》的规定,经科技部批准,省科技厅将于2012年2-3月对我省承担的2009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进行验收。为做好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科技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和验收办法》的规定,认真督促和组织项目单位编写《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附件2),填写《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表》(附件1)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成果简介》(附件5),并做好现场验收准备。 2、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要求,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出具转化资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及附注。审计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期内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合同执行期内项目各项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等(具体专项审计内容见附件4)。 3、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或单位根据项目内容,推荐7名同行同专业领域的高级职称验收专家,报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具体验收时间,省科技厅将提前通知各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或单位,并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012年2月1日前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4、项目验收数据的填报请登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网站(),点击右上角“管理平台”栏目,打开项目验收材料文本按要求进行填报,用户名和密码请电话或短信咨询。请各有关单位注意使用,网上系统逾期将自动关闭。提交的书面验收材料须在系统中打印,以保证网上传送的电子版验收材料与上报的书面验收(盖章)材料、报表、数据一致。 5、验收结束后,各项目承担单位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成果简介》和相关附件(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取得的各类新成果、新专利的证明,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鉴定报告、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a4标准)一式2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表》一式4份,于2012年3月10日前报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联系人: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武军 何乃波 联系电话:0531-66777081 18678397863 e-mail: 通讯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科技大厦1219房间 邮 编:250101
附件: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表》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编写提纲 3、《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评审表》 4、《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编写提纲 5、《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成果简介》编写要求 6、2009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
山东省科技厅 201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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