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烟台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单位和驻烟单位:
为做好2013年度烟台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根据《烟台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烟台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市奖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要求
(一)烟台市科学技术最高奖
原则上每个推荐单位限推荐1人,注重推荐一线工作的杰出科学家。
(二)烟台市科学技术创新奖
原则上每个推荐单位限推荐1项,注重推荐对我市经济、科技及社会进步作出重要贡献的组织。
(三)烟台市科学技术合作奖
原则上每个推荐单位限推荐1项,要求合作时间长、机制完善、关系稳定,实施后效果明显。
(四)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
1. 均无指标限制。
2. 受理2012年12月31日前由山东省科技厅、烟台市科技局组织主持或委托下一级科技管理部门主持鉴定的科技成果。作为支撑材料获得过国家奖、省奖、市奖的科技成果不得申报。
3. 2011、2012连续两年经评定未授奖(通过形审进入评审程序)的市科学技术奖完成人、完成单位,2013年度不得以相关项目技术内容再次推荐申报。候选人作为首位完成人,每人限报1项市科学技术奖。
4. 医疗卫生类项目要求至少3篇论文被国内核心期刊收录,或者1篇被sci/ei收录外加1篇被国内核心期刊收录,均需正式发表。
5. 不得推荐涉密项目。
二、申报、推荐方式
2013年度烟台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推荐工作,市直单位由市科技局直接受理,其他按地域管理推荐,各奖项推荐书及所需表格样式见附件1。推荐书是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按照《2013年烟台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见附件2)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等。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各推荐单位于2013年3月15日起使用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进入网络推荐系统(推荐单位号、口令、网址另行通知),生成相应项目的推荐号和推荐口令发放给相关填报单位,按要求组织推荐。涉及公共安全的项目不得通过网络推荐。推荐、填写申报系统结构与省奖相同,网络填报和推荐具体操作步骤请详细阅读科技奖励网络推荐系统上的操作说明。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1.推荐公示
各申报、推荐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推荐项目遴选机制,选择推荐本地、本单位优秀项目和人选。推荐的项目应在项目全部完成单位、完成人所在单位相应进行公示;推荐单位还应在本地对所有推荐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烟台市科学技术奖励。
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推荐奖种、项目简介、全部完成人排序及对项目的贡献和工作量、全部完成单位及排序;推荐自然科学奖项目还应公示推荐书中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目录页;推荐技术发明奖项目还应公示推荐书中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页;推荐科技进步奖项目还应公示推荐书中推广应用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页。
2. 推荐材料包括:
(1)纸质推荐书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一式二份,最高奖、创新奖、合作奖一式五份,原件均为一份。纸质推荐书包括主件和附件两部分:主件是经网络推荐后,通过推荐系统在线生成并打印;附件按顺序排列,不要求提供原件的需要提供清晰复印件,禁止扫描后打印。每个项目均需将公示说明原件附在纸质推荐材料最后,无需通过系统上传。
(2)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二份(通过推荐系统在线打印,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报送以上材料时,需正式行文,并附推荐单位公示报告,应包括公示时间、内容、方式、范围、结果等。对不附推荐公示报告的推荐材料不予受理。
3. 市科技最高奖、科技创新奖、科技合作奖以及涉及公共安全的项目同时报送答辩演示文稿光盘,包括内嵌声音自动播放版演示文稿、手动播放版演示文稿、答辩人信息(三位,按顺序排序,要提供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办公室电话号码、手机号码)。
四、推荐时间安排
1、网络推荐工作日期:2013年3月15日——4月10日。
2、纸质推荐材料请于2013年4月14日以前报送我办,逾期不予受理。
五、尊龙最新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增福、邵文照
电 话:0535-6786622
邮 箱:cgk_ytstc@163.com
传 真:0535-6786600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海普路8号a座118室
邮 编:264003
附件:
2013年1月4日
"));